查看原文
其他

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

武侯残联 2024-03-07

各用人单位请注意!

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
相关条例、管理办法等
将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
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
现将武侯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
具体怎么安排?
通告来啦,详情往下戳
↓↓↓


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

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

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

按照成都市财政局、成都市税务局、成都市残联《关于印发<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成财规〔2021〕1号)和《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列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我区2022年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

 审核对象 


在武侯区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并在征收年度安置了残疾人的纳税单位(含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),以下简称“用人单位”。


 申报流程


(一)申办方式 

 各用人单位申办按比例就业业务,沿用原有方式,申办入口不变。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武侯区残联服务网页,选择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,点击在线申请。录入上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数据。四川政务服务平台:http://www.sczwfw.gov.cn

(二)申办流程 

(流程图见附件)用人单位首次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,需要完善单位信息。
(三)申办时间 2023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确定为3月6日至10月31日。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段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,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办理。审核工作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22个工作日内办结,并将年审结果发送至税务部门相关系统。


(四)残保金缴纳 

办结审核后,认证系统自动将该用人单位年审认证结果数据发送税务部门。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前,不再需要递交审核确认书,税务部门以认证系统发送的数据为准。

(五)无法调取共享信息的处理方式 

若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,认证系统无法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,应当按要求自行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(应包含每月收入、申报单位等信息)、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。

(六)申报信息补正方式 

用人单位通过认证系统申报后,若发现错项漏项等需要变更申报信息,应先通过认证系统提交变更申请,待所属地年审机构审核同意后,再通过认证系统重新申报。


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口径 

(一)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1至2级)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(1至3级)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,安排重度残疾人之外的1名其他各级各类残疾人均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。


(二)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,若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,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。残疾人证有效期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信息为准。


 相关说明 



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,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,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


审核机构联系方式


武侯区残疾人联合会:钟老师、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28-87428311

QQ工作群:678374311(请用单位名称申请)



一图看懂

详见流程图


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




END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
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
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